每周一课 | 人社政策“云课堂”养老保险政策(十五)
请用微信扫一扫
问:城乡居保退保(根据湘政发[2020]19号文件规定,参保人不得提前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答:确认退保条件:通常以下情况可以申请退保:1、出国(境)定居: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的,可申请退保。2、死亡: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3、重复参保的: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制度衔接,同一个年度将城乡居保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制度衔接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准备退保材料:不同情况所需材料有所不同:1、因出国(境)定居退保:一般需要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如护照、签证、移民手续等)、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参保人湖南省内的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2、因死亡退保:需要提供参保人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销户证明、火化证明等)、继承人身份证、继承人与参保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的湖南省内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等。3、因重复参保退保:需提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待遇领取证明或退休证明、本人身份证、本人湖南省内的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等。
提交退保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符合退保条件1、3的前往县(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填写《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符合退保条件2的前往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办理退保手续,填写《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退保金发放:经审核通过且完成核算后,所退保金将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继承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